个人和家庭能获得教育投资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根据人力资本理论,在充满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受过良好教育、劳动能力强的人容易得到就业机会,谋得较好的工作,获得较高的预期收入。没有受过教育或只受过很少教育、劳动能力差的劳动者就难以得到就业机会,即使能够谋到工作,也难以获得较高的收入。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同预期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是成正比的。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由于多受教育能获得较高预期收入,固而越是享受较高教育的个人或家庭,越要根据所受教育的多少缴纳一部分或大部分学费,以补偿社会为他们所支付的费用。除了经济效益,个人和家庭还可以从教育中获取预期的非经疥效益。如获得更多的选择机会,包括进一步获得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以及完成学业后选择职业的机会。可以增加安全保障,主要是指受教育者的就业保障和其工作安全性。能够提高生活质量,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更容易寻找到生活的乐趣,更注重生活质量。有利于形成优良的“书香门第”的传统,即世代传递效应,使下一代受教育程度也得到提高。可见,个人或家庭不仅是教育投资的直接受益者,而且还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必须为接受教育做出必要的投入。
以上说明,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家庭支付部分教育费用,有其理论上的依据,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必须的也是合理的。
二、家庭教育投资的现实可能性分析从理论上看,根据成本分担原则和利益获得原则,个人和家庭是教育成本分担和补偿的主体之一,也是教育收益的获得者之一,家庭应当承担部分教育费用,必须进行教育投资。家庭教育投资也是缓解我国教育经费供给不足和需求无限膨胀的有效途径。那么,家庭对教育投资有没有可能呢?这也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家庭教育投资的现实可能性,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国家利益分配格局调整,国民收入向个人倾斜,为家庭投资提供了物质前提基础,居民教育投资的能力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转变,导致了经济利益的较大调整,使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发生显著变化,特点之一是国民收入分配长期向个人倾斜,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我国居民个人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分配中的比重,改革开放以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国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分配的份额长期持续下降,而居民个人收入份额在不断上升,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对应的国家单一负担教育经费的体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多渠道负担教育经费的体制。为此,国家相继出台了有关的政策。例如,向受教育者个人和家庭收取一定的学费等措施。可以说,由家庭、个人分担部分教育投资,是符合我国目前国民收入分配的新格局。国民收入长时期地向个人倾斜,为受教育者或其家庭分但部分教育投资提供了物质前提,居民家庭教育投资的经济能力有所增强。
2.家庭教育投资意愿上升,投资意识加强。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就业结构的变化,人们迫切需要提高受教育的层次,迫切希望子女能有上大学的机会。据调查,上海等大城市的中学生家长70%以上都希望子女能上大学深造,并表现出强烈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投资意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家庭教育投资意愿上升,投资意识增强,有其历史、文化传统的原因,更有鲜明的时代气息。(1)示范效应。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的第一批高文化素质群体,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起了一种潜在的“示范”作用,他们的家庭生活、社会地位、社会流动、社会声望、子女受教育的环境、成功的机会等,都明显优于其他社会群体。这无疑会促使现在的中国家庭更加重视教育,增强教育投资的意识。另外,中国自古就有重教育、重学习的文化传统,伴随着国家、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日趋强烈。从现实来看,高学历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已得到社会确认。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成正比的关系,投资教育能产出比物质资本投资更高的效益,这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共识。(2)预期收益的驱使。从人们对家庭教育投入收益的期望可以看出家庭对教育支出的这种热情,即可以从教育的投入中获得较高的预期收益,包括经济和非经济的。一方面,投资教育能产生满足现时的家庭精神生活或个人心理需求的效用,是人们在满足了吃穿住行以及安全之后一种高层次的、具有自我发展性质的需求,这种精神和心里上的收益属于“消费”范畴。另一方面,家庭还期望通过投资教育,能在未来为家庭或个人产生物质上的效用,这种物质上的收益应属于“投资”范畴。从人们对家庭教育投入预期收益的期望来看,对教育的投入不仅仅是一种消费行为。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投资行为,这也说明,教育支出作为一项生产性投资的观念已逐步被人们所接受。(3)自我目标的实现。步入社会高层几乎成了所有人共同追求的目标,而教育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重要因素,教育程度高为职业晋升创造了非常重要的条件。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教育这条相对公平的道路作为实现自我目标的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是其社会地位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教育能实现个人步入高层社会的愿望,这对富裕家庭和贫困家庭都客观存在,对于后者,这一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对那些没有家庭背景的人而言,接受较高层次的教育几乎成为他们取得较高社会地位的惟一可靠途径。
3.国家收入分配和工资制度的改善,使家庭有教育投资的动力。
从建国至20世纪80年代,与我国实行的免费教育政策相配合的是毕业生的低收入政策。虽然教育是免费的,但是接受过教育的个人在收入方面较其他人的优势并不明显,研究表明,自90年代以来,以往严重的“脑体倒挂”现象正在发生逆向的变化。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形成,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者的收入优势逐渐显露出来。在国家统计局1996年的调查中,高级工程师以及相当职称者,人均年收入为12047元,在各类人员中收入最高。工程师人均收入为9120元,商业和农林牧渔业工作者,人均收入分别在5872元和5725元。中国人民大学1996年的一项研究成果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高学历正在带来高收入,教育程度与收入已成正比例关系递增,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大学等备层次的似以18-24%的比例依次递增⑤。
在我国收入分配和工资制度的改革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其收入上的优势,已经在劳动力市场得到了体现。教育程度影响着受教育者收入的起点水平,这将促使和鼓励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资,使家庭形成教育投资的强大动力。
4.居民教育投资潜力增强。
通过对同期居民收入与支出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居民收入大于支出,除了个别年份外,每人年均节余呈上升趋势。比较分析的结果表明,我国居民有自由支配的部分闲散资金,存在投资教育的可能。从我国居民储蓄的状况来分析,居民储蓄一直是呈稳步增长的趋势。从居民储蓄净增额的增长率来看,表现出稳定的、超常增长的势头。从居民存款储蓄每年增额占国民收入的比率来考察,也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居民的存款储备来看,存款储蓄占居民所得收入比率逐年上升。这表明,我国居民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能力承担部分教育投资,储蓄增长的趋势也说明居民教育投资的潜力在不断增强。
5.对低收入家庭教育投资的具体分析。
受教育者由家庭负担一部分费用,体现了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原则,对于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而言,负担部分教育费用所引起的教育公平问题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人们担心实行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政策之后,越来越高的家庭教育支出将使低收入家庭无法负担,因而使其子女丧失了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担心家庭教育投资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其现实可能性会大大降低。实际上,如果辅之以适当的向低收入家庭倾斜的学生资助政策,暂免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学杂费或设立奖学基金等,会使这种不公平性影响降低到更小程度。
我们还应看到,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教育投资的倾向是趋同的。无论是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在追求更高层次的教育时,都表现出相同的投资热情,不会因收入的高低而影响教育投资的数量。不同收入家庭每月支付的学杂费相差仅有十元,低收入家庭对教育投资同样表现出较高的热情。
从居民的经济收入、居民的储蓄、家庭教育投资动机和动力等多个方面分析,对于家庭教育投资,我国居民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动力因素。居民收入的逐年增长为家庭教育投资提供了可能性;我国居民存款储蓄的增长使家庭教育投资比例增大成为现实,这也表明我国居民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能力承担部分教育成本。从客观现实来讲,在现代社会生活条件下,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让家庭和个人承担一部分教育投资的确存在可能的一面。
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仍应该是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国家拨款仍是教育经费的主渠道。笔者建议逐步稳定乃至适当增加家庭教育费用的投入,丝毫不意味着国家或企事业单位可以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只有国家、集体和家庭一起努力,才能保证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战略地位的落实,才能促进经济与教育的共同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才逐步具备共同分担教育费用的条件。
注释:
①张铁明:《教育产业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57--259页。
②苌景州:《教育投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5--86页。
③胡瑞文:《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推进办学体制与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教育参考》1997年第5期。
④杨葆琨、范先佐:《教育经济学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90页。
⑤韩锋:《家庭投资高等教育的社会背景和理论依据》,《东岳论丛》2000年第3期。
马范文,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科所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