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无户口儿童可先入学后办理登记 学校不得收额外费用
2016-01-15  光明网-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1月14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超生、非婚生育等八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在政策衔接方面,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学校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意见》亮点

  分类提出落户方案

  无法去正规医院就医、没有正常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机会……对于长期以来望“户”兴叹的无户口人员来说,此次发布的意见成为一道曙光。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方案。

  据了解,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这些黑户中有超一一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

  此次,《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等八类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意见》还强调,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清理落户“门槛”

  《意见》称,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没有户口,简直寸步难行。”广东东莞市袁女士的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范畴,由于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在2015年前一直未能办下来。“不能上公立小学,升中学的问题更是想都不敢想。想出去玩吧,还买不了机票、火车票。”她说。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早在1988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就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此后也多次重申这一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法律和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不交超生罚款就不让落户”几乎成了各地不成文的规定。

  此次由中央层面出台意见,明确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更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

  原标题:无户口儿童可先入学后办理 学校不得收额外费用

  专家分析

  私设门槛要担法律责任

  针对“地方会不会自设门槛”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表示,随着我国法治社区的建设,地方政府应该不会也不敢再私设门槛。如果私设门槛,就涉及不作为、渎职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一直困扰户口登记的超生问题也得到解决,问题不会特别大。而对于事实收养,如果提供不了合法手续,公安机关仍要考虑是不是被拐卖等问题。公安机关要进行调查,在排除了非法性之后,才能上户口。

  对于今后的户口登记问题,刘宏斌认为,公安机关应加强户口登记,严格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落户,“如果真正按照规定执行,就不会出现‘黑户’”,“但也要防止出现被拐、被盗等人员被‘洗白’,这些有赖于相关政策的配套及DNA等手段的运用。”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除了户口 吸引人才还需长效机制
· 改户口致学籍信息与身份信息打架
· 媒体曝新旧规未衔接 民众跑十趟办不出一纸证明
· 户口成求职永远的痛?找工作,户口那么重要吗?
· 公安部教育部拟09年清理超期滞留高校户口档案
· 调查:67.8%青年认为年薪过10万才能不要户口
· 清华毕业生逾半不留京 北京户口需求不再迫切
· 流动难 58.5%大学生毕业转移档案关系时遇麻烦
· 不能用精英教育思想办基础教育
· 基础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高等教育选拔人才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