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正元)近日,北京市下拨15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补贴经批准成立的外来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的冬季取暖,北京市强调,公办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优先接收外来务工子弟就读。据悉,截至2008年,北京已投入4.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经审核批准合格的流动人口学校办学条件。
北京市要求,通过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将富余且安全的公办学校校舍,优先用于接收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根据区域实际、流动人口聚集特点和公办学校现有校舍与场地情况,为具备条件的公办学校增建一批活动房屋,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接收学生的能力。同时,在以公办学校安排为主的前提下,使具备一定办学规模、无安全隐患、办学思想端正的自办学校尽快达到办学标准,并纳入民办学校管理范围。加强公办学校与自办学校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公办学校给予自办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辅导和示范。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有65所经批准成立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分布在朝阳、海淀、丰台等9个区县,其中在校生800人以上的有28所。近年来,北京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明确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和划拨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做到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