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新疆取消高校毕业生出疆就业收费的背后
2002-06-25    记者 蒋夫尔

字体大小: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出决定,从今年起,取消已经实行13年的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出疆就业收取“出疆费”的规定。在人才纷纷“孔雀东南飞”的今天,新疆取消大学生“出疆费”,意味着为想到外地就业的新疆高校毕业生“拆”除了一道门槛。同时,“出疆费”的取消,还有可能造成部分紧缺专业毕业生外流,使新疆的紧缺人才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新疆在“情况不利”的条件下作出取消大学生“出疆费”的决定呢?

  所谓“出疆费”又叫“基础教育培养费”,是20世纪80年代末新疆为限制高校毕业生外流,在毕业生与区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收取的一项费用,费用在3000元至6000元之间。当时,由于内地在政策、待遇方面都比新疆优厚,新疆到内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日趋增多。为了留住人才,新疆不得不被迫从政策和经济方面对大学生出疆就业进行限制,即收取“出疆费”。

  大学生“出疆费”实行13年来,并没有像当初所期望的那样,把想出疆的大学毕业生留住。据统计,自“出疆费”政策出台后,每年都有700名至800名毕业生出疆就业,1996年和1997年达到了上千人。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今天,人才的流动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地采取“堵”的办法来留住人才,无疑是难以奏效或收效甚微的。

  新疆某公司经理李先生认为,自治区取消大学生“出疆费”,表明新疆已摒弃单纯靠“堵”的办法来留住人才的做法。在取消“出疆费”的同时,自治区会想办法在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方面下功夫,这无论是对人才,还是对自治区的人才结构趋于合理都是有好处的。自治区人事厅有关人士认为,取消“出疆费”后,虽然有可能造成部分紧缺专业毕业生的外流,但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不少优惠政策,会使人才流失的现状逐步得到改善。

  几乎就在新疆宣布取消大学生“出疆费”的同时,自治区公布了最新的吸引外来人才的优惠政策。今后对引进的博士后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新疆可直接授予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新政策还鼓励大力吸引国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新疆工作,合作方式也灵活多样,可采取专利入股、参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允许企事业单位高薪聘请国外各类高级人才来新疆工作。对从外省区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新政策规定,可不受单位增人计划的限制,由用人部门先引进,然后再到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外,新出台的政策还鼓励吸引区外毕业生来新疆就业。凡志愿来新疆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的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区外毕业生,可在新疆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凡落实了用人单位或地区的,可经新疆人事部门同意后予以接收;没有接收单位的,可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先接收人事档案,待落实接收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从新疆取消大学生“出疆费”和出台的一系列吸引人才的新政策可以看出,新疆已经不再把留住人才的希望寄托在限制人才外流这一机制上,而是制定并出台真正意义上的优惠政策,这才是吸引、留住人才的关键。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大学生就不能当“蓝领”?
· 毕业生薪酬期望值下降 中小型IT企业吃香
· 大学生知识面狭窄令招聘者失望
· “克隆”四级证书 大学生求职包装水分多
· 人才市场急转弯 许多单位只要女生
· 就业市场日趋寒冷 大学生不惜钱财包装自身
· 学生干部轮流坐庄 谁敢信任“实践能力”
· 深圳:10万大学生竞争1.5万个职位
· 大学生就业招聘会门坎抬高 英语不到6级免谈
· 南宁:女大学生毕业求职遭遇容貌尴尬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