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四类专员”技术转移队伍

2020-04-18

  通过外部招聘、内部选派等形式组建了一支技术转移队伍,包括技术转移专员、知识产权专员、合规风控专员及综合保障人员,并在人员薪酬管控方面较学校职能部门享有一定自由度,可以适当参照市场标准确定人员薪酬。

  1.技术转移专员由学校根据学科和成果转化重点领域设置,要求具备电子信息、化工材料、生物医药、机械装备等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多年本专业领域研发或产业工作经验,能够承担相关技术领域成果转化的协调推动工作。

  2.知识产权专员应具备专利代理人等专业资质,具有高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能够做好学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3.合规风控专员应具备律师等专业资质,具有高校或企业法律实务经验,从制度建设、项目风控等层面,保障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有序开展。

  4.综合保障专员主要负责财务资产管理、会务接待、外事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