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开展科技成果处置尽职调查

2020-04-17

  制定《清华大学科技成果处置尽职调查办法》,规范尽职调查职责与程序,为标的技术情况调查、技术受让人情况调查、交易方案调查与分析以及审批程序合规性调查制订了行为守则。

  1.技术情况调查包括知识产权权属、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权利限制情况、法律纠纷情况、技术先进性、涉外涉密情况等。

  2.技术受让人情况调查包括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资信和经营情况、与学校关联情况等。

  3.交易方案调查与分析包括产业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交易形式、价格、关联关系等。

  4.审批程序合规性调查遵循成果完成人、院系、学校的顺序开展,当成果完成人及审批人员与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时,需进行回避。

  5.尽职调查由技术转移专员负责开展,并编制尽职调查报告,经分管副主任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批。涉及重大复杂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部分尽职调查的,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书面报告或意见。尽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将科技成果处置方案提交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