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资源  |  科研发展  |  教育信息化  |  教育在线  |  CERNET  |   校园之窗
首页  |  科技前沿  |  科普知识  |  评论  |  人才  |  高校成果  |  高校资讯  |  会议通知  |  科技产业  |  数据排行  |  科研基金  |  每日全部资讯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2-12-19

评论:论文“倒置评分”规则的背后

  近日《长江日报》以《论文“倒置评分”曝署名潜规则》为题,报道武汉某高校要求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实行了论文署名“倒置评分”的规则。即“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相反,“如师生共同署名,第一作者为学生,只能获得60%的评分”。——这种本末倒置的规定,完全没有任何道理可言,是任何正常人的思维所不能理解的。但是该校研究生院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规定在全国都很普遍,并非我们学校如此。”如果确实如此,我国高校已经堕落到无视社会公理的蛮横和无耻,可见一斑。但愿这只是个别现象。

  其实这样无理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就是牺牲学生的权益而为教师谋利益。因为教师也要使用这个发表论文的署名位置,要考核、评职称、晋级别、报成果、申请科研项目等等,在这些申请中最好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有了这样的规定,学生在评国家奖学金的利益驱动下,会主动选择把署名排在第二名,而不管实际上是否为第一作者或是独立完成的。

  此外,就目前学术界的状况,在读研究生独立发表论文的可能性极小,如果不把导师列为第一作者,其论文更是难以发表。这里涉及到我国学术界的学术鉴定和评价问题,没有形成学术价值判断而且是以人或以名为标准。这里面有学术评价能力和学术评价机制两个层面的因素。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从根本上解决,否则对我国科学的发展与创新产生的影响,将会是负面而深远的。(来源:中国科学报)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分享到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2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文网文[2008]228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