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新闻中心 > 教育要闻
中国开始清理《义务教育法》等8部教育类法律
2008-09-09  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小:

  日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向各地相关部门公开征询法律修改意见,与此同时,我国8部教育类法律开始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教育部官方网站列出的8部教育类法律中,修订时间最近的是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此外,《学位条例》在2004年进行过修正;2000年以后颁布的教育类法律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而《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均为上个世纪90年代颁布。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精神,8部教育类法律将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进行梳理,不涉及法律失效问题。(北京日报  刘昊)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义务教育法实施近10年 重点班划分从未停止
· 9月1日生孩子是道坎 晚生几天就晚一年上学
· 义务教育法执行困难重重 小升初竞争愈演愈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人大常委会审议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
·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内容及意义
· 京实施义务教育法草案公示 学校不得推销商品
· 《义务教育法》检查:多少钱真正用到学生身上
·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