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规:科研人员创业留职3年 大学生休学创业算学分
南京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又是长三角科技创新中心,其科技体制改革到底有哪些实质性举措?对科研成果转化有多大破冰作用?近日,在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恳谈会上,南京市领导对新出台的《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 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南京九条”)进行解读,“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职务发明成果收益最高95%归科技人员”等一系列举措,让交流会上大院大所的负责人大呼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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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成果十分丰富,但是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去年仅为44%。“南京九条”先行先试、敢闯敢试,对阻碍科技创业的种种制度瓶颈作出突破性的改革。
科技人才是创业的关键。为激发各类创业主体活力,南京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南京鼓励因“利”引导科技人员创业,规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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