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实行管办评分离 构建高等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突破口
2016-09-29  人民日报  

字体大小:

实行管办评分离

构建高等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突破口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高校和政府、社会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对教育的参与权、决策权、评价权、监督权作出结构性调整,在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建立新型关系、形成良性互动,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实行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实行管办评分离,是构建高等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突破口。

  政府简政放权。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教育法规、标准以及提供信息服务和政策指导,从宏观上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和质量,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因此,管办评分离的关键是政府简政放权。一是敢于放权、善于放权。一方面,中央部门向地方放权,减少行政层级,扩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管理和资源分配权限,提高教育管理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要向高校下放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权力即责任,在下放权力的同时要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教育行政职权和责任的基本内容、运行流程、追责情形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政权力的行使程序,形成职权清晰、分工明确的执法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法律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特别是对办学过程中现有法律尚属空白或规定不明的地方,应及时通过立法、修法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在高校治理中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坚持“法无禁止即自由”,允许高校大胆探索,鼓励创新。

  构建以章程为依据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实行管办评分离,需要充分保证高校章程的效力,依据章程用好政府下放的各项权力,做好高校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以强化高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健全高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根据我国国情,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治理体制,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师生对高校事务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学代会”在高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权力运行机制。学术活动是高校存在的根本,行政权力应服务于学术活动,保障学术组织相对独立地行使职权,为学术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社会主导的教育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性和非营利性教育评价机构的作用,是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大学治理依然严重不足,高等教育评价基本上还是以政府为主,且以行政性评价、规范性评价和结果导向评价为主。同时,社会专业机构发展不足,对政府的依赖仍然较强,部分机构官办色彩浓厚。应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和规范社会专业机构发展,形成资格准入、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社会专业机构发展水平。同时,理顺政府与社会专业机构的关系,保证社会专业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专业性、事务性工作交给具备资格的社会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其社会评价优势和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杨敏 吕京,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发挥高校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 重磅:顶尖大学,合并!
· 上海高校求解如何让基础科学研究“扛鼎”
· 二本高校招行政,要求全员博士?
· 高校应为卓越女性搭建事业舞台
· 高校如何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代表委员为高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 两部门重磅发文:不得从中西部、东北高校挖人!
· “问天”问天!这些高校,再立新功!
· 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
· 十一部门:推动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