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教育部授予索南东智“舍己救人的优秀学生” 2008-03-31 09:32   ·考研“黑学校”何以屡禁不绝 揭秘骗人三招数 2008-03-31 09:25   ·大学生村官选派细思量 对你说“不”有原因 2008-03-31 09:16   ·保障儿童“入园权”学前教育的公共性不容抛弃 2008-03-31 09:13   ·还要收多少税费,教育投入才能基本达标? 2008-03-31 09:04   ·体制创新突破困境:湖北咸宁中职快速发展启示 2008-03-31 09:00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计划表》的通知
2008-03-31  教育部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计划表》的通知

  教外厅[2008] 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我部《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教外来[2007]39号)第三十条,现公布《2008/200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计划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被列入《2008/200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和招生计划表》的学校必须设立针对不同国别的招生标准,高质量招生。同时,鉴于自今年起实施来华留学生新生电子注册等工作,各校实际招生数不得超过计划数,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注册,将来难以获得学历证书。

  2、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得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可招收使用汉语授课的医学专业留学生,但培养标准必须与我国学生相同。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1. 2008-2009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表.doc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京剧走进中小学校课堂
·聚焦2008年两会教育话题
·高校教学评估 拒绝腐败
·大学毕业生当村官下基层
  文献资料
·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
·2007年全国高校优秀...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
·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2007年全国中小学德...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05)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