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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汉字表》基本完成 汉字将有“规”可循
2007-09-05  中国教育报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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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汉字表》研制基本完成

汉字日常应用将有“规”可循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中,电视短片《我爱诵读》中的‘诵’应该是朗诵的‘诵’,却打印成了歌颂的‘颂’,稍稍一马虎就出了问题,看来规范汉字应用、推广普通话还有许多知识要学习,希望大家跟我们一起共同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去,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手持会前临时更正过的发布会议程,以自揭短处的方式表达对推进语言规范化的决心。

  近年来,我国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但在一些城市的街道招牌、路标、广告牌、公共设施指示牌等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和使用错别字等情况仍屡见不鲜,比如,“神舟六号”写成了“神州六号”,“招聘启事”写成了“招聘启示”,“通讯员”写成了“通迅员”。另外,随意使用不规范简化字、生造字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给广大市民造成了误解和不便,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现在的语言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用字技术也有不小的改变。目前已经基本完成研制阶段工作的《规范汉字表》将依据这两个方面的改变进行规范。”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说,进入信息化社会后,语言文字应用产生了许多新情况,《规范汉字表》将在大量语料库基础上进行整理,根据用字统计,区分常用字和通用字。同时向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门、宗教部门、出版部门等用字大户广泛征求用字情况,经过整理研究,编入《规范汉字表》。

  “有了《规范汉字表》,大家就能知道哪些是规范字,哪些是不规范的字。”李宇明表示,《规范汉字表》发布后会根据现代社会的变化,不断修正完善,以体现语言应用的时代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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