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2010年招聘
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http://teacher.eol.cn 2010-03-26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石河子市,1996年4月,由农业部部属的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教育部指定北京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对石河子大学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
石河子大学有着60年的办学历史,建校最早的原石河子医学院前身诞生于 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学校发展。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贺龙副总理、王震副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亲临学校视察。中共中央〔2004〕1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对石河子大学的扶持力度。2008年岁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写信向我校师生员工致以新年的慰问,并明确石河子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石河子大学植根祖国西北边陲,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把培养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推进留学生教育,构建了“多样化、高素质、强应用、重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先后培养各类毕业生近9万人,为兵团和全国农垦系统培训各类管理和专业人才近 20万人。学校成为屯垦戍边、建设边疆的重要力量,涌现出了拥有“百姓教授”称号的全国模范教师代江生教授和胡锦涛总书记称其“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的全国模范教师孟二冬教授(北大支教老师)。
石河子大学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下设20个学院,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本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3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分别在学校建立研究生培养基地。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基地。现有11个农业部、自治区、兵团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养基地,1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3个兵团重点实验室,2个重点文科研究基地,9个校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所,是兵团和自治区重点科研基地。
石河子大学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形成了“以兵团精神育人,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发挥大综合、强应用的学科优势,形成了在新疆及国内凸显优势和特色的“荒漠绿洲区高效农业、动物遗传改良与疾病控制、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新疆特种植物资源与开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与社会文化研究”六大学科群,并在这些研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近十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60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3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目前,学校公开出版发行《石河子大学学报》(分自然科学版(科技核心期刊)和社会科学版)、《新疆农垦经济》、《农垦医学》、《兵团教育学院学报》五种学术刊物。
石河子大学现有教职工2607人,专任教师1527人,其中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 “绿洲学者”7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授152人,副教授450人,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32人,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0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现有在校生30032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21989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906人。同时,分别从俄罗斯、韩国、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八个国家招收留学生 245人。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位于新疆高校前列。
石河子大学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园面积18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95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17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标准体育场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有附属医院3个,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床位数2950个。图书馆藏书290万册,内有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藏书点。学校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3%,多次荣获卫生红旗单位、绿化模范单位、花园式单位、平安校园、绿色大学称号。2008年,学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石河子大学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韩国等国家3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与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江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开展了全面合作。
目前,石河子大学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正朝着区域有特色、国家有贡献、高校有地位,充满生机活力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2010年教师增人计划
一、增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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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学历 |
人数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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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博士 |
1 |
基础数学(代数或几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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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硕士及以上 |
1 |
基础数学(代数或几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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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博士 |
1 |
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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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博士 |
1 |
材料物理(计算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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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博士 |
1 |
地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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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博士 |
1 |
基础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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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硕士及以上 |
1 |
学前教育或教育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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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博士 |
1 |
高等教育学 |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玺英 王福
联系电话:0993-2058331/18909933949;13677541951
E-mail:wangfu666@sohu.com;hxy_sci@shzu.edu.cn
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832003
(请务必先电话联系,再确定简历投寄方式)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绿洲学者”招聘计划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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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
人数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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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 |
1 |
教育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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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 |
1 |
基础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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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
1 |
计算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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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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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系 |
1 |
地图学及地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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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系 |
1 |
课程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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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师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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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系 |
1 |
应用心理学 |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玺英 王福
联系电话:0993-2058331/18909933949;13677541951
E-mail:wangfu666@sohu.com;hxy_sci@shzu.edu.cn
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832003
(请务必先电话联系,再确定简历投寄方式)
石河子大学2010年教师引进优惠政策
一、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博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
(1)引进补贴25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聘期内享受学校教授工资津贴;
(3)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按项目管理)
2.副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
(1)引进补贴18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聘期内享受学校副教授工资津贴;
(3)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4万元;(按项目管理)
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实行聘任制,一个聘期为3年;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在校服务5年后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的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二、引进博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引进补贴12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按项目管理)
3.在校服务5年后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4.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在校外购房并享受住房补贴者须退回学校提供住房;
5.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石河子大学实施“绿洲学者奖励计划”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大吸引中青年杰出人才来学校工作,带动一批重点发展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为新疆的稳定与经济、教育和科技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学校决定实施“绿洲学者奖励计划”,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在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以及省(部)级重点学科设立“绿洲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以下简称“绿洲学者”)岗位。
第三条 为保证奖励计划的有效实施,“绿洲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并在国内外公开选拔聘用。凡符合条件(包括本校教师)的科技人员均有资格参加选拔聘用的公开竞聘。
第四条 学校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统一发布选拔聘用信息;“绿洲学者”选拔聘用采取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第五条 申请者由用人单位或专家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同行专家评审,学校聘任;聘期内享受学校选拔聘用拔尖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六条 “绿洲学者”岗位分 A 类和 B 类两种,按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绿洲学者”岗位指数设置 15 名左右,每年招聘人数不限,但必须严格标准,宁缺勿滥。
第七条 “绿洲学者”岗位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期;由同行专家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按规定程序不定期评审确认(具体方法按照“石河子大学重点学科优秀拔尖人才选拔聘用工作程序”执行)。
第八条 “绿洲学者”岗位职责
(一)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研究生课程;
(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三)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四)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五)满足聘用学科岗位相关职责要求。
第九条 选拔聘用“绿洲学者”基本条件
(一)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授或研究员(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和博士生导师资格),可担任学科带头人,并胜任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二)学术造诣高深,在国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三)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以及开拓进取精神;
(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五)学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六)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 55 周岁)。
(七)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在完成聘期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绿洲学者每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
第十条 A 类“绿洲学者”选拔聘用基本要求
(一)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 项以上(含 1 项);
(二)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含 3 篇);
(三)近三年内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曾经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 项以上(含 1 项);
(四)对曾获得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支持者的人选,经考核后可直接被聘任为“绿洲学者” A 类。
第十一条 B 类“绿洲学者”选拔聘用基本要求
(一)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含 2 项);
(二)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 2 篇以上(含 2 篇);
(三)近三年内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曾经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以上(含 1 项);
(四)对曾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支持者的人选,经考核后可直接被聘任为“绿洲学者”B 类。
第十二条 归国海外学者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直接进入“绿洲学者” B 类。
(一)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后,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等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5 年以上;取得国外博士学位后,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等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2 年以上;
(二)在国外期间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含 3 篇)。
第十三条 “绿洲学者”聘期内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学校每年按确定的岗位职责对“绿洲学者”进行定性与定量考核。
(一)“绿洲学者”应聘前应与学校签订《石河子大学“绿洲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合同书》和《石河子大学“绿洲学者奖励计划”工作任务书》;
(二)学校对受聘者在学科发展建设、学术梯队建设、科研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实施年度与聘期满考核,并要及时呈报《石河子大学“绿洲学者奖励计划”年度考核评估表》和《石河子大学“绿洲学者奖励计划”终期考核评估表》;
(三)首次聘期满考核为优秀,征得本人同意,学校将予以续聘,并重新签定聘任合同书和工作任务书;
(四)具体过程管理和目标考核按照“石河子大学重点学科选拔聘用优秀拔尖人才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和人才聘用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重点学科优秀拔尖人才选拔聘用工作程序
重点学科优秀拔尖人才选拔聘用工作的开展可分为被选者本人申请、学校人才聘用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所提供信息主动进行选拔聘用;选拔聘用类型可分为全职工作、兼职特聘等。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资料
(一)被选拔聘用对象的个人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本人工作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和学术背景,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复印件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二)反映被选拔聘用对象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学术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三)学术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 SCI、EI 等)他引次数、影响因子,国内外公认权威学术期刊等信息;主要提供近 3年被收录学术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
(四)重要科技成果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近三年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研究意义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地位。
(六)提供主要代表性学术论著(不超过 10 篇 /册)。
二、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的选拔聘用论证报告,包括对选拔聘用人才的简要介绍、评价、聘用理由、层次、聘用后如何安排和使用、需学校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等。各相关学院对申请来校工作的拔尖人才,必须组织同行专家对其进行教学、科研、业务水平等条件的考核,并作出客观评价。
三、学校受理
各学院把拟选拔聘用的拔尖人才材料呈报人才聘用办公室,经相关处(室)联合初审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小组评价,报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聘用领导小组和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对外联络
在学校进行论证、审核的同时,由人事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学院,与拟选拔聘用拔尖人才的原用人单位进行广泛有效的联系,力争作到选拔聘用成功。
五、签署合约
经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聘用领导小组和校主管领导反馈审批结果后,起草有关协议,与被聘用选拔对象签定协议和工作任务书。
六、管理与考核
被选拔聘用人员,由所在学院和学校人才聘用办公室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及终期考核。
石河子大学重点学科优秀拔尖人才优惠政策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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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
住房待遇 |
科研配套费 (按项目管理) |
年薪 (含税) |
工作条件 |
其他 |
| 两院院士 | 免费提供面积130m2左右使用权住房一套 | 250万元 |
50万元 |
配备专门实验室,配备行政助手及科研助手,配备工作用车一部,提供其他必备工作条件 | 妥善安置 家属生活 |
| 长江学者 | 免费提供面积100 m2左右使用权住房一套 | 自然科学 200万元 社会科学 50万元 |
40万元 |
配备专门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备工作条件 | 妥善安置 家属生活 |
| 绿洲学者 (A类) |
免费提供面积100 m2左右使用权住房一套 | 自然科学 80万元 社会科学 15万元 |
20万元 |
配备专门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备工作条件 | 妥善安置 家属生活 |
| 绿洲学者 (B类) |
免费提供面积100 m2左右使用权住房一套 | 自然科学 30万元 社会科学 10万元 |
15万元 |
配备专门实验室,提供其他必备工作条件 | 妥善安置 家属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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