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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42个区县共有19万名农村教师,占全市教师总人数的70%以上。作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在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教师素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农村教师全员培训。重庆市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打破乡镇管理农村学校的体制,实行“以区县为主”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直接对农村教师进行管理和培训,实现各区县城乡教师统一管理、规划、培训与考核。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每年组织大批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巡回讲学和任教,带动农村学校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同时,每年从高等师范院校选拔1000名优秀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支教;采取城市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的方式,每年派出1000人次以上城市中青年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为农村学校培训教师50000人以上。此外,以国家实施“农村远程教育项目”为契机,组织制作一系列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培训光盘,所有农村教师通过光盘接受培训。组建“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研修网”,利用重庆电视台教育频道开设“空中课堂”,使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同步接受优质培训。 ——切实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农村教师提高学历计划,鼓励农村教师在职提高学历。2007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97%、86%。落实专项经费,选拔100余名农村中青年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实施农村名师梯队“212”工程,在全市名师队伍建设体系中,单列农村名师梯队建设工程。采取招标方式,由市教师培训机构申报培训方案,经论证后实施,计划在3至5年内,培养20名市农村名师、1000名农村市级骨干教师、20000名农村区县级骨干教师。推进农村短缺学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英语、计算机、艺术等学科师资严重匮乏的问题,采取“培养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方”的办法,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培训农村短缺学科骨干教师近500人。 ——探索城乡交流和农村教师本土化策略。全面开展城乡教师交流任职和农村教师“定向招生、定向招聘”试点工作。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和干部轮岗制度,鼓励超编学校的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教学质量较好学校的教师向农村师资薄弱学校流动;引导城市学校教师顺向调入农村缺编学校。凡40岁以下的城市教师申报7级以上(含7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1年以上(含1年)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的经历。城市中小学干部任职连续满9年,原则上应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在交流、轮岗任职期间,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原单位不变,享受原单位同等待遇和农村教师津补贴,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评职评先的权利。探索城乡学校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确定100所城市学校与100所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实施“捆绑式”模式,探索实行人员共用、资源共享、管理同步、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定向招生、定向招聘”制度,按照“削减一批、整合一批、办好一批”的原则,重点办好区域性中等师范学校,并在办学水平较高的中等师范学校和所在区县,配套开展“定向招生、定向招聘”试点工作,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下,靠得住”的师资力量。 ——分层推进农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打造市级农村教师培训基地,组织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进修学院开展农村教师培训专题调研,整合优质资源,在全市范围建立幼儿教育、中职教育、基础教育等六大类31个市级农村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基地,形成了覆盖全市农村教师培训的网络体系。推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进修学院的建设,制定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依次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出台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创建评估办法,在资源整合并运行良好、区域示范辐射作用发挥明显的区县,推动教师进修学院创建工作。 ——加大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重庆市在顺利完成“两基”国检后,教育经费大幅度投向教师队伍建设,每年新增部分70%以上用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教师教育经费比例。在明确规定各区县用于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的情况下,部分区县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已经达到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2.5%。二是加大农村教师培训投入。在保障农村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农村教师培训的基础上,要求有条件的地区逐年增加。三是增加市级财政投入。每年从市级财政中预算项目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到2008年,该项经费已经由800万元增加到了3000万元,增长幅度超过300%。其中,农村教师培训经费从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增长幅度达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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