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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人民日报 毛磊    发布时间:2010-04-21

路甬祥强调:推进《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近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检查时强调,党和国家作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赋予科技进步新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知当代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规律,全面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贯彻实施,努力加快我国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4月15日至20日,路甬祥及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成都、乐山、阿坝、绵阳、德阳等地,考察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5·12”汶川地震灾区,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川省把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可贵经验。

  路甬祥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法制、市场和文化环境。要运用政策和市场机制,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造就创新创业人才。要更好地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依靠科技进步,增强我国灾害预防、抢险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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