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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重点检查幼儿园收费
2012-08-24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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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将各省份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执行情况、各类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列为今年下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重点,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

  关于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制定和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标准,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同时要求,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下一步会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和备案工作,使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幼儿园收费及执行标准的信息公开工作,使收费程序公开、明确、便捷,使收费依据公示、清晰,便于群众监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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