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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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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石油、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 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发展石油、化工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组织制订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三)掌握、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汇集、分析、发 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研究制订石油、化工工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 国有石油、化工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在3年内走向社 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六)组织政府间石油、化工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 (八)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设5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办理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组织 政府间石油、化工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定石油、化工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促进 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 护公平竞争秩序;掌握分析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动态, 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国内原油、天然气、成 品油、化肥等重要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和进出口平衡及运销衔接方案的建议。 (三)政策法规司(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发展石油、化工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 织制订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 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办理国家 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承办执行有关国际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企事业改革与财务司 研究制订石油、化工工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 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办理直属单 位改革中的资产清理移交事宜;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使 其在3年内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五)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办理机关干部分流和安置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三、人员编制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0名。其中: 局长1名,副局长2一3名,正副司长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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