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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外事司) 规划发展司 行业管理司
企事业改革司 人事司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建材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提出发 展建材工业的方针、政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研究提出建材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订行业规 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协调建材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掌 握和分析行业生产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促进 建材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四)推进国有建材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重组联合;指 导国有建材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促 使直属事业单位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五)组织政府间建材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设5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办理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组 织政府间建材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定建材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引导建材行 业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建材资源合 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推进新型建材及制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三)行业管理司
    研究提出建材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 范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 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 争秩序;掌握和分析行业生产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四)企事业改革司
    推进国有建材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重组联合;指导国 有建材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促使 直属事业单位在3年内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五)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三、人员编制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0名。其中:局 长1名,副局长2一3名,正副司长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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