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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诚聘院长及特聘教授

  重庆师范大学公开选聘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院长公告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西部设立的首个“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在重庆设立的唯一“全国职业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学校还是教育部“信息技术及应用远程教育基地”。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有4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及中职教师硕士学位授权。拥有11个市级重点学科、4个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创新团队、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万余人,硕士研究生1909人。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学校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院院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岗位职责

  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外国语学院院长、体育学院院长各1名。

  负责相关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学风严谨,有奉献精神。

  2.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有胜任领导岗位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就。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任职资格

  1.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应是学院主干学科之一。

  2.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院长须为硕士生导师。特别优秀者可破格选聘。

  三、聘期与待遇

  1.执行《重庆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免和管理办法》中有关任期规定,任期一届三年,其中试用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聘用。

  2.选聘上的院长对应引进人才条件,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附后),享受相关待遇。

  3.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校内岗位津贴,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安排配偶工作。

  四、报名及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日—2010年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携带材料到重庆师范大学组织部报名,也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报名。

  (三)应聘材料:①个人简历(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②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项目及获奖情况清单;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供);④对受聘后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

  (四)选聘程序: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学校通知时间、地点和方式到学校参加面试;学校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公示拟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正式聘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902359996    15902359977

  电子邮箱:csdx@cqnu.edu.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组织部

  邮  编:401331

  联 系 人:高老师   李老师

  重庆师范大学诚聘巴渝学者特聘教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提高我校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在我校中国现当代文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3个学科设立“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根据《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制度暂行办法》,现就上述3个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各1-2名,欢迎海内外学者应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核心专业课讲授任务。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国内应聘者:具有相关或相近学科背景博士学位的博导;国外应聘者:具有五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的博士。中国现当代文学岗位以从事区域文化或抗战文史研究者优先。

  4、科研成就突出,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7、身体健康,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8、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以破格选聘。

  二、聘期

  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四年,采取分段聘任方法。首次聘期为两年,考核合格的,续聘两年;考核不合格,解除续聘。

  三、待遇

  聘期内,每年享受特聘教授津贴10万元人民币(重庆市教委拨5万元,学校配套5万元),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等福利待遇。

  四、应聘材料填报及相关要求

  应聘者需填写《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1份(并报电子件),于2009年12月20日前寄、送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王书记  15902360008

  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何书记  15902359518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命科学学院):  陈院长  15922779192

  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李老师 (023)65362728

  电子邮箱:rsc1@cqnu.edu.cn

重庆师范大学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政策

  2.《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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