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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结构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特聘教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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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是福建省唯一的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现有“土木工程学院”等21个学院。学校现有“土木工程”第一级学科博士点四个,有“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二级学科博士点30个(不含拟自增专业)。学校已顺利完成了九五和十五“211工程”建设任务,目前正计划“十一五”“211工程”建设.为保持“土木工程”及相关学科建设的不断发展,我校设立的“结构工程”、“桥梁工程”二个特聘教授岗位,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1、能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岁,院士可适当放宽); 2、博士生导师,达到我校特聘教授评审条件; 3、有较高学术造诣,能全身心投入特聘教授岗位工作,领导本学科梯队建设; 4、熟悉本学科前沿动态,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二、特聘教授的工作目标 1、 建设创新团队,培养人才 2、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建立起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方向; 3、组织国际和全国性会议,推进学术交流; 4、发表高质量论文,出版专著,取得高层次的科研成果奖项。 三、学校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提供研究启动费50万元; 2、先安排过渡房一套;提供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分8年等额支付; 4、受聘者享受由我校提供的每年人民币10万元的岗位津贴,享受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同时享受我校引进人员其它相应待遇; 5、受聘者可带二名助手(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助手除享受我校引进人员待遇外,可享受每年人民币2万元的岗位津贴或学校相应的岗位津贴。 6、特殊人才以上条件可以协商。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可通过互联网或邮件、传真向我校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 《福州大学特聘教授申请表》下载 2、学校聘请同等专家进行考核; 3、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聘任。聘期5-8年,聘期内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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