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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竭诚向海内外招聘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

  接市教委通知,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工作已经启动,岗位目标和经费使用以及申报条件和程序见《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见上海教育网http://www.shmec.gov.cn/。具体链接:http://www.shmec.gov.cn/web/xxgk/rows_content.php?pic=6&article_code=406012007003)。东方学者申报要求简单介绍如下

  1.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国内应聘者(在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由管理办公室认定的特殊学科专业除外),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虑。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特聘教授须保证三年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特聘教授每岗位资助经费共40-60万,其中特聘教授个人岗位津贴10万/年。聘期三年。我校根据申聘者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具体政策请咨询我校人事处。

  请申请者可根据本人学科特长与学校学科(专业)相近的情况,填写文件附件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于12月28日交我校人事处。

  联系人:王爱民

  电话:649411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0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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