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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长江学者”、“百人计划”人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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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大学之一,校园分为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高校区;南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是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完善、制度创新的现代化校园。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7个本科专业,14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75个博士点,177个硕士点。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6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学校坚持科学研究面向市场、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市场,2005年学校实到科研经费3.41亿元,专利申请量持续多年居全国高校前列,是全国第一批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4406人,其中专任教师2121人,两院院士5人,双聘院士19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研究生导师101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71人,硕士生导师995人)。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化学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固体力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理论、工程热物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路与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结构工程、应用化学、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长江学者应符合教育部长江学者聘任办法中各项条件,其中: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自然科学类年龄45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50岁以下。讲座教授保证每年能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自然科学一般不得超过55岁,人文社会科学一般不得超过60岁。 相关待遇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由教育部提供每月1.5万元奖金,由我校提供科研经费工科类80~120万元,理科类50~7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30万元。 材料提供 应聘材料:个人书面申请;详细的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简历及成果;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不少于3份)。上述材料请在每年6月10日前寄达。欢迎垂询! 联系人:肖耀峰、魏钫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实现把华南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学校决定从“985工程”二期经费中拨款1亿元推出“百人计划”。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符合“百人计划”条件的优秀人才。 内容简介
招聘条件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对于“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要求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于“杰出青年教师”,要求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发展潜力好。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 5.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7.“特聘教授”每年实际在岗时间要求在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要求 2-3个月以上,“杰出青年教师”则要求全职在校工作。 聘用待遇
(1)提供三室二厅装修租住房一套,住房补助与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或提供40万元的购房款(含个人所得税); (2)根据需要提供50~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5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到校后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与学校“985工程”的规划,如研究方向属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经论证同意后可增加经费投入; (3)学校提供5万元的安家费(提供购房款者除外),学院(或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安家费,此项费用可从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费中开支; (4)聘期内享受学校工资及10万元/年的“兴华人才工程”岗位津贴; (5)协助办理配偶工作的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6)在学校与学院协助下组建学术团队。 2.讲座教授 (1)在校实际工作期间提供三室二厅装修住房一套(周转用房),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 (2)提供50~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5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到校后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与学校“985工程”的规划,如研究方向属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经论证同意后可增加经费投入; (3)根据来校实际工作时间,学校按1.5万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及岗位津贴; (4)在学校与学院协助下组建学术团队。 3.杰出青年教师 (1)提供三室一厅租住房,住房补助与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或提供25万元的购房款(含个人所得税); (2)根据需要提供3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20万元)的科研条件建设费,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 (3)学校提供3万元的安家费(提供购房款者除外),学院(或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安家费,此项费用可从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费中开支; (4)聘期内享受学校的工资及3万元/年的“兴华人才工程”岗位津贴; (5)协助办理配偶工作的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应聘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兴华人才工程”优秀引进人才“百人计划”岗位申报表》相关内容(申报表在网页http://www2.scut.edu.cn/personnel/table/index.htm下载),提交该表格1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2.提供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其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3.提供2-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报表中列举的其它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提供所填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要求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的原件); 5.提供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提供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提供三封专家推荐信(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第四批岗位聘任时间安排(2007年3月-2007年7月) 3月12日—3月18日:学校与各学院向海内外公布招聘信息;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详情请查:http://www2.scut.edu.cn/personnel/employment/index.htm 欢迎应聘者前来报名与联系,各学院的具体招聘信息和联系方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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