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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招聘启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市。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下简称“研究院”)是直属学校、与院(部)平行的科研实体,与“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该研究院是我国首家证据科学研究院,下设证据法研究所和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下设法医学研究是、司法精神心理学研究室、物证技术研究室和理化分析研究室。研究院现有专职科研编制50个,兼职科研编制20个,科研和实验室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700万元。研究院是学校作为第一层次优先发展、重点建设的研究机构。研究院的主要特色是:文理交叉、理工渗透、综合集成、研用一体。为加快研究院发展,现面向海内外诚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一名。

  招聘学科范围

  1.证据法学;
  2.法医学;
  3、物证技术学。

  应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应聘条件

  1.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具体条件参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第三章招聘条件。

  (二)讲座教授应聘条件

  1.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的重大成就。

  3.保证每年能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  个月。

  具体条件参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第三章招聘条件。

  学校可提供的条件

  1.根据设岗学科的现有条件和实际需要,学校为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三年内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三年内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

  2.配备一定的学术梯队。

  3.提供必需的科研工作条件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4.特聘教授除享受学校正常的工资待遇外,同时享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10万元/年;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应聘材料和时间

  1.申请材料:

  个人按照教育部最新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的格式填写申报表,申报软件的个人版可在 http://www.cksp.edu.cn 下载,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不要对其内容另行改动。曾受聘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人员不再列入新招聘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范围。但此前受聘的讲座教授可以申请应聘特聘教授。

  2.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主要针对履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3.请于2006年7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在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前,欢迎电话垂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蔚

  电话:010--58908029

  传真:86-10- 58908029

  E-mailweiLoo2@cupl.edu.cn

  地址: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邮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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