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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应趋于合理 高考加分不应取消而应改良
2008-04-14  新京报  李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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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腐败的根源不在加分不加分,通过加分或其他变通办法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其实是必要的,关键是如何改良,使政策趋于合理。
 
  据报道:浙江省今年起将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政策,省教育厅不再评选省级优秀学生。

  由于高考重要到“决定人生命运”的程度,而且“大一统”的加分规则肯定要在操作层面“一刀切”,难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加上很多加分政策在技术设计上本身就“漏洞百出”,因此引发了普遍的、大规模(上千人)的造假舞弊事件。结果,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宁要公平、不要合理”,认为高考加分极易沦为“腐败通道”,应彻底取消。

  其实,高考腐败的根源不在加分不加分,而在于考分本身的权重太大,且决定考分的社会力量(权、钱、情)缺乏有力监督和有效制衡。只要后两个条件还存在,即使不加分,其他“腐败通道”照样会畅通无阻。因此,在大一统、一刀切、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还不能立即革除的情况下,通过加分或其他变通办法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应该说既是必要的,也是合理和重要的。

  剩下来要做能做的工作,就如浙江省新政那样:一是取消那些模棱两可、有太多空子可钻的“评优性加分”或“考证性加分”,诸如三好生、省级市级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与特长专业指向没有关系的特长生以及各种选秀比赛获奖加分等,将加分政策主要与留给那些无法作假、真正“特殊”或有“特殊”身份、需要照应大学生源多样性、多元化的照顾对象,如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或体育明星,以及像四川那位为父捐肾的19岁孝女曹于亚那样的贤德美才弟子;二是加强权力监督和制衡,使有加分权者不能随意弄权,而且尽量将人才选拔权从行政部门移走,交给那些直接从事教育的职业工作者,并配套设置一系列周详、到位、透明、有效的公众监督机制。

  如此,只要政策调整“方向对头、边际有效”,那么,经过若干年渐进改良、互动演变,特别是随着社会横向流动机会和渠道逐渐多样化、多元化,高考原来那种“关乎命运”的沉重感逐渐消退,很多高考困局自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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