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师资招聘公告
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http://teacher.eol.cn 2012-08-03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近20000人,教职工1400余人。学校设有 15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为优秀,法律史学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法学等13 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80 余个科研机构,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
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39号),我校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筹)。为了切实加强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以保证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筹备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下列人员。
一、研究工作人员6名
招聘条件:
1、具有法学或社会治安或社会管理或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及相关学科背景,能全职工作。
2、其他按照师资博士后招聘的要求。
二、办公室主任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法学或社会治安或社会管理或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及相关学科背景。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三、网站及资料管理员1名。
1、具有法学或社会治安或社会管理或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及相关学科背景,具备网站管理的经验。
2、具有硕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以上人员需同时符合学校《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基本规定。
申请研究工作人员的请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12——2013年度师资博士后招收简章》(见校园主页公告栏)的要求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投递至信箱:huazhenghr@163.com (请在主题中注明“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申请办公室及网站、资料管理员职位的,请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投递信箱:huazhenghr@163.com (请在主题中注明“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四、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 021-67790279,021-67790280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2年8月3日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调整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人资格
师资博士后申请人必须符合博士后申请资格,同时达到高校教师聘用的基本要求。
(一)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取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985”院校毕业的优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二)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上;
(三)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薪酬待遇
(一)师资博士后经费受上海市教委资助。师资博士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人,资助期2年(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承担教学任务计算工作量而发放的课时津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博士后公寓补贴等)。
(二)师资博士后社会保险每年根据上海市相应主管部门公布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相应调整。
(三)师资博士后科研津贴
学校对师资博士后发放科研津贴共6万,分两期发放,中期考核良好以上发3万,出站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发3万。
三、进站申请与报到
申请博士后的人员须向所博士后流动站提交下述材料:
1、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或见附件);
2、两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是本人博士生导师);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有关学位证明;
4、博士学位论文或本人学术成果代表作;
5、身份证复印件;
6、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师资博士后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工资介绍信(或退工单)、独生子女证等,到学校人事处办公室报到。
四、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 021-67790279,021-67790280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简历投递信箱:huazhenghr@163.com (请在主题中注明“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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