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招聘
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http://teacher.eol.cn 2013-01-07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千人计划、东方学者、思源学者等高层次人才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960年建校,是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属院校,1994年9月,划转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培养国际经贸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适度、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经贸类大学(学校概况请浏览http://www.shift.edu.cn/)。因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学科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际法学、民商法、企业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统计学等相关学科。
二、引进对象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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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到岗要求 |
待 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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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
每年6个月以上 |
月薪5万,提供住房一套,科研启动费50万,安家费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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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年千人计划”人选 |
全职 |
参照“千人计划”现有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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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千人计划” |
全职 |
年薪36万,提供住房一套,安家费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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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领军人才 |
全职 |
年薪36万,提供住房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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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 |
全职 |
年薪30万,提供住房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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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市“东方学者”讲座教授 |
每年3个月以上 |
享受上海市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每月3万元津贴和每年一次的往返国际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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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市“海外名师” |
每年2个月以上 |
获得项目的学科每年获得20-50万元的资助,资助周期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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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校“思源学者”特聘学者 |
全职 |
特聘学者年薪24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根据紧缺岗位人才引进办法所提供的待遇,特别优秀者具体要求可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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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校“思源学者”讲座学者 |
每年3个月以上 |
岗位津贴每月2万元,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差旅费。特殊情况另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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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校“思源学者”杰出学者 |
全职 |
在校内同类人员待遇的基础上每月增加岗位津贴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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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外博士 |
全职 |
学校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如成功申请科研项目,学校提供相应配套资金 |
三、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应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二)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国内应聘者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虑。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特聘岗位须保证3年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全职工作。
四、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以及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论文、专著、主持科研项目、专利、学术兼职等情况)。
五、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可来电、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学校将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http://www.1000plan.org/)、上海“千人计划”(http://www.1000plan.org/qrjh/channel/137)、上海“东方学者”(http://www.shmec.gov.cn/web/search_engine.php)和“海外教学名师”(www.shmec.gov.cn)。申报不成功人员,可以申报学校“思源学者”相关系列岗位。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人事处 邮 编:201620
联 系 人:查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86-21-67703433,+86-21-67703027 传 真:+86-21-67703480
电子信箱:hrshift@163.com
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WTO研究教育学院世贸组织教席计划校内外招聘启事
经全球激烈竞争,我校2009年成功入选该组织在全球选拔的14所教席院校之一(WTO Chairs Program,简称WCP),亦因此成为世贸组织在中国的唯一共建院校。根据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的要求,教席计划的宗旨为培养未来领导人,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全球贸易体制的复杂性,通过提高青年学者对贸易政策的把握能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强化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能力。我校教席计划的重点是与WTO秘书处、其他13所教席院校、发达国家大学及其智库间建立学术网络,将有潜力的青年学者培养成为国际知名学者。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我校达成的备忘录,WTO研究教育学院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席的具体承担单位。为了完成首期4年的教席计划任务,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如下人员:
1.国际经济学及相关专业博士1名:
(1)精通英语,能够使用英语发表论文、撰写著作、参加或主持国际学术会议;
(2)接受过现代经济学的系统教育;
(3)熟悉计量经济学软件,熟练使用Eviews、SAS/SPSS、有使用GTAP软件从事全球贸易政策分析经验、留学回国人员优先;
(4)主要职责为完成中国WTO贸易政策审议中心下的各国贸易政策研究和贸易政策审议数据库的建设;对WTO谈判进行跟踪研究;承担部分研究生课程开发与教学工作。
2.国际法专业博士2名:
(1)精通英语,能够使用英语发表论文、撰写著作、参加或主持国际学术会议;
(2)研究方向为争端解决、贸易救济、TRIPS;
(3)主要负责中国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中心的学术工作;对WTO谈判进行跟踪研究;承担部分研究生课程开发与教学工作;
(4)留学回国人员优先;
3.英文专业博士或硕士1名:
(1) 第二外语为法语或者西班牙语;
(2) 主要负责中国WTO贸易政策审议中心下关于各国贸易政策审议报告的翻译工作和其他WTO文件的翻译工作;撰写相关论文和著作;
(3)需兼任院长(教席主持人)科研、外文秘书,负责涉外文件的准备与对外联系工作;
(4)如为硕士毕业,应具有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或者国际经济学专业博士或WTO文献翻译(含口译)方向英语专业博士的潜力;
(5)留学回国人员中经贸类、国际法类硕士生亦可;硕士毕业生本科或硕士专业为英语专业者可考虑;
(6)本职位校内人员优先。
以上职位如校外人员应聘,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近两年有潜力晋升为副高的博士。
有意者请简历发送到:zhaopin@shift.edu.cn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7703027
联系传真:6770348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201620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我校相关学科的东方学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学科
金融学、国际法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
二、招聘岗位目标和任务
在岗特聘教授应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项目等方面达到如下的目标:
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者应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二)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国内应聘者(在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虑。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特聘教授须保证3年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全职工作。
四、岗位待遇
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聘期3年。特聘教授每岗位上海市教委资助经费共40-60万,其中特聘教授个人岗位津贴10万/年。同时视其具体条件享受我校的引进人才待遇。
特聘教授根据有关财务规定使用资助经费。对落户上海(包括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的入选者,除上述岗位津贴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向特聘教授提供工资、保险、福利。
五、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者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人事处联系,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以及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专利、主持科研项目、学术兼职等情况)。
六、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可来电、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人事处
邮 编:201620
联 系 人:徐老师、查老师
联系电话:+86-21-67703027, +86-21-67703433
传 真:+86-21-67703480
电子信箱:hrshif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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