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出台《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加速推进省内各市县与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名跨国公司实验室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知名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合作。
政策支持“大院大所”在安徽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交流合作。政策还明确,省内现有“大院大所”与各市、县(市、区)对接合作,其新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等享受与境外、省外“大院大所”同等政策待遇。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加大了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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