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国发[2013]8号)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快推动“十三五”时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进一步强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科技进步的支撑保障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科学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编制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中科院
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 防 科 工 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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