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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新政鼓励科研人员服务企业
2015-11-17 人民日报

劳务收入最高可达研发经费的70%

  湖北省政府11月16日召开《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出台九条创新性、突破性的激励措施,以放宽研发经费管理、提高科研人员劳务收入、职称评定与服务企业挂钩等举措,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直接服务企业研发活动,被称为湖北推动产学研合作“新九条”。

  “新九条”规定,对于省内企业委托高校院所研发项目经费,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赋予项目研发团队更多自主权;对科研人员承接企业委托项目劳务收入占团队使用经费部分的比例最高可达70%;科技人员参与职称评审时,其主持研发的技术在省内企业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课题指标要求同等对待,对发明专利与成果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可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允许高校科技人员可自主到企业兼职开展技术研发,获得报酬按照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后归个人所有。

  湖北省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性政策,但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对经济发展贡献仍然不足。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介绍,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不合理、过于严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明晰、难落实;服务企业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激励措施不到位;高校院所承接企业研发项目与管理部门对学校的评估和财政投入缺乏相关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院所主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新九条”的推出旨在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降低企业转化应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创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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