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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科研经费管理:经费可"养人"信息须公开
2014-06-17 中新网

  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几经反复研究终于落地,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光谦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我最关心的是科研经费的分配要按照科研的需求,保证科研能进行,而不是把科研人员看成犯罪分子来监管。11号文比预期的还要走得远,科研经费配置更合理”。

  王光谦认为,11号文中的14条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和17条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管理以及监督管理中提到的信息公开和透明,是符合科研规律并和国际接轨的。

  “没有规定比例,这样更科学”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一位导师拿到了一个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聘请王光谦的同学出国做助理,每月2000美元。“每天虽然干十几个小时,但是这就够养家糊口了,同学也乐于去做这样的科研工作”。

  “但我们拿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聘请的学生一个月的费用不可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所以我们期望的是科研经费要多放在人工上。”王光谦说,征求意见稿的时候,他最关心的就是14条。

  “我当时提出劳务费也不好,应该改为人工费。现在这样好,没规定比例,就是按预算值,比如文科的一些研究不需要太多设备,主要是人,那就用到人头上。搞生物科学的人,项目里面很大一部分要进口试剂,人工费高了挤占得别的就没有了。”他说,如果按一个科研项目本身的科研要求,最重要的科研经费支持的应该是人,因为科研成果都是靠科研人员来产出的,原来规定的比例低了。

  王光谦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人工的部分,原来有10%,现在提高到15%。“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能拿,可以给你聘的研究生或者博士生。这一点大大超出我的预期,这是合理的。我们期望的是能拿出30%—50%,现在我们看到第十四条,劳务费没有规定比例,就是根据合理的预算,这样更科学。”

  间接费应统一进项目承担单位总账

  王光谦说,过去很多学校,科研经费到账后学校扣15%,剩下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都随便提取,十年前甚至可以直接提现金,还有一些以发票提取,所以有很多教授到处去找发票。

  “如果是这样,那价值导向就错了,给你科研经费是支撑出成果的,而不是演变成赚钱的东西,这块应该堵死。”王光谦表示,11号文中提出的间接费用的方法是对的,直接给单位,单位在聘人的时候直接支付工资。

  “在经费支持上,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不合理的经费预算制定和支出结构,不仅‘见物’,更要‘见人’,即把更大的比例用在人员人工上。”王光谦建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始试点创新资助政策,把人工费比例提高到50%以上。

  王光谦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一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2年平均资助额度为80万元,按规定人员费用最高占经费的15%,就是把12万元作为人员费用,4年研究周期平均每年只有3万元,只可以聘请半个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资助1个博士研究生。

  “如果人员费用提高到30%到50%,聘用博士生、博士后和研究助理科研人员的数量可以增加两三倍。”王光谦表示,这样的调整没有增加总的经费,不能把钱装进教授的腰包,也不存在引发腐败的任何问题。

  对于现阶段过渡期,他的建议是,间接费用单位扣一半,返给课题组一半,“未来项目组不允许有,要100%进到单位总账。要平衡一个单位内部的整体工资水平,把差异最小化,这样功利性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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