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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印发《意见》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2016-09-29 科学网

中科院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

  记者9月28日从中国科学院获悉,中科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努力使中科院真正成为科技英才的首选用武之地,让各类人才尽展创新才华,凝聚和造就一批科技大师、领军人才和尖子人才。

  《意见》的出台是中科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科院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结合中科院发展需求和人才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引,进一步改革人事人才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了加强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将在充分调动全院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推动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保证“四个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了中科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大方面25条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合理进行人才资源配置,努力完成“十百千万”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更大力度地做好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深化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试行预聘和长聘制度,促进科技人员有序流动;建立符合现代科研院所特点的分配与保障体系,试行协议薪酬制度;建立完善人才智力共享机制,强化人才团队优势,加大科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力度;深入实施国际化推进战略,拓宽国际化人才培养与交流渠道。

  《意见》提出,中科院将主动改革人才政策,在用人管理、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方面,集中向院属单位下放一批人事人才管理权限,赋予用人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的人权、事权和财权,更加符合科研事业发展规律,有利于科研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凝聚人才、用好人才,有利于稳定和激励科研人员开展长期性、创造性的科研探索。

  《意见》要求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以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为统领,立足“三重大”(重大原创成果、重大战略性技术与产品、重大示范转化工程)的战略布局,大力促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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