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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民:教育部青年科学奖简介
2017-10-27 主编微讲堂 李志民

  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原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励种类外,增加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简称教育部青年科学奖或青年科学奖。教育部青年科学奖与原来的三大奖励种类不同,三大奖注重选拔和奖励成果项目,青年科学奖则注重选拔和奖励青年科研人员,而且不分奖励等级。设立青年科学奖的目的是引导、鼓励青年学者胸怀远大学术抱负,淡泊名利,潜心科学研究,在黄金年龄段取得重大学术研究成果。新的《奖励办法》实行以来,已完成了两届评选,取得了较好的影响,目前正在进行第三届的评选过程中。

  《奖励办法》规定,青年科学奖授予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影响的原创性重要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潜心科学研究,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青年科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提名人包括:由教育部科技奖励委员会选定的中国科协主管的相关学会会长、有关高校校长、国家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获奖人、在高校工作的两院院士(三人,相同学科)。

  教育部青年科学奖评审标准:致力于科学前沿,独立开展基础性学术研究的能力强;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原创性成果,产生了一定的国际学术影响;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并取得有效成绩;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很好的学术发展前景。

  青年科学奖每年授予名额不超过10名。

  2017年度共有36位高校青年科研人员被提名推荐教育部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经通信评审、学科组专家委员会评审、综合组专家委员会评审,每个评审环节都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最后共有8位青年奖候选人进入专家现场考察环节。

  教育部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现场考察本着科学、公正原则,严格把关,邀请不少于三位同行权威专家到现场来具体了解青年奖候选人的情况,主要是听取提名推荐人对候选人的介绍,听取学校对候选人科研能力、学风等方面的介绍,考察候选人实验室等,使专家对候选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将专家考察意见提交教育部奖励委员会最后审定。(责任编辑杨健安,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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