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 返回首页
李志民:坚定不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017-06-16 主编微讲堂 李志民

  “十三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将进一步进行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高校如何肩负起历史所赋予的责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高校作为科学技术创新的源头、高新技术的重要创造者和拥有者,应充分发挥高校自身在人才、学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教育、科技、经济结合,解决高校科技成果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高等教育法》第3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这里的社会服务可以说有比较广阔的含义,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高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地方和行业转化转让科技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特别是研究力量比较强的大学,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学校的领导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要加强领导,改变一些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自生自灭、放任自流”的状况;继续做好高校技术转让和扩散工作。我们确实要把核心科技成果的转让和扩散工作抓好,积极推动社会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的主体,为我们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做出贡献。(主编李志民)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邮箱:gxkj#cernet.com
微信公众号:高校科技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