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7年度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参加综合评议的名单,共有13个。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光电技术及系统”等13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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