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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涛:科研管理中政府职能的越位与归位
2014-04-04 科学网—中国科学报

  政府有自我扩张的内在冲动,往往强行越位渗入并影响、干涉、主导科研领域,进而干扰正常的科研秩序,影响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开展正常科研活动离不开政府的科技管理,政府是科技创新的保护者、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者、创新文化的倡导者、重要基础设施的投资者以及科技创新与产业政策的制定者。

  但是,政府有自我扩张的内在冲动,往往强行越位渗入并影响、干涉、主导科研领域,进而干扰正常的科研秩序,影响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职能在科研管理领域有六个方面突出的越位现象,如政府考核影响科研评价、政府规划影响科研方向、政府评审影响产学结合,政府职位影响资源配置、政府机构影响顶层设计、政府政策影响企业创新,实现政府职能的恰当定位,以实现科技活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理性回归。

  政府考核影响科研评价

  科研评价本来的目标在于追求卓越,推崇创新,但不当的科研评价会挫伤创新的积极性,反而成为制约科技发展的“瓶颈”问题。科技界照搬行政管理系统的绩效考核,会产生科研评价的异化效应,如科研动机功利化、行为短期化、成果泡沫化、资源配置寻租化,导致科研项目的手段与目的倒置,科研基金被异化为政绩,获得基金资助的目的不再是为科研,更多的是为了政绩。

  政府管理逻辑与科研管理逻辑有所不同,科研评价需建立重大成果产出导向机制。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中,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不良倾向,注重“质量和创新导向”。基础研究要看有没有原始性的重大发现,依据学术质量和水平评判科研人员的学术贡献,推行“代表作”制,鼓励学术研究创新。技术和工程类研究要看对产业和国家安全的实际影响。

  政府评审影响产学结合

  目前,科研项目资助大多采取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科研领域主导的专家基本上来自学术机构,评审专家与项目的市场前景没有利害关系,往往以论文论英雄,而非以市场和申请专利为导向,科研立项的主导思维是“学术思维”而非“市场思维”,导致“产学研”比例失调,“学”“研”方面相对有余,而“产”的方面明显不足,科技供给表面上供大于求,但实际上有效供给不足,科技成果往往不管用、不实用、不好用、不能用。

  不少科研课题从招标立项到完成验收,在科技专家与政府机构间进行,基金发放单位最后拿到一份结题报告就算完成,科研项目往往“无果而终”。遵循“完成课题—验收合格—获得奖励—束之高阁”的科研模式有利于科研人员比较顺利地晋升职称,但不利于提升国家的产业竞争力。

  政府要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创造良好的环境,由直接推动的“项目管理”变为间接的宏观引导,致力于把握国家科学技术研究的战略,维护科学技术活动的正常秩序,引导科技发展方向,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弥补市场失灵,营造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

  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研究领域,政府要发挥主导、引导作用;对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社会公益的研究领域,政府要给予重点支持;对市场前景明确的开发性研究领域,不应以科研专家为主确定科技项目和计划,而是以企业为主体提出技术创新需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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