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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与公平:人事改革的两难境地 | ||||
木铎 | ||||
对于公立中小学,尽管我们经常开展各种运动式的教育、名目繁多的科研活动和人事制度改革,但仍然难以从整体上改变效率低下、教学质量不高的状况。因为在本质上属于公共机构的中小学,一方面无法摆脱科层制行政管理办事拖沓、冰冷僵化的痼疾,一方面又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而不得不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摇摆。 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而且,要找到理想的出路似乎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夸大李关弟中学“班主任组阁”事件的意义,也不能抹杀它所带来的启示。 正像当前基础教育领域进行的教师聘任制一样,李关弟中学改革的首要驱动力,是提高教育教学效率,所不同的是,教师聘任制是把决定教师“生杀予夺”的大权下放给教育局乃至学校,而李关弟中学则走得更远,把这样的权力下放给班主任。如果仅仅从效率至上的原则来说,这的确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更为积极的成效。毫无疑问,班主任肯定比校长、更不用说教育局,更清楚自己班上的学生需要什么,更明白什么样的教师团队会带来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像市场经济一样,把风险、责任和收益都全权交给在生意场上搏杀的每一个个体,这样就能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价值。 因此,李关弟中学人事改革给我们的最为重要的启示,就是如何把学校的责任、社会的需要转化成每个教师的责任和需要,这样的转化显然不是靠喊口号就可以实现的,而必须由相应的人事制度来保障。 但是,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如何保证学校管理的公平、民主呢?如何让这一功利色彩相当浓厚的人事制度成为人文关怀的屏蔽呢?这就牵涉到权力的约束和考核评价具体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 从报道内容看,我们无法知道李关弟中学是如何制衡班主任的大权的,也就是说,当有的教师受到班主任或者其他领导的不公正待遇时,没有有效的渠道可以申诉“冤情”,没有一个公正的仲裁机构得以讨回公道。 我们也不知道他们考核一个教师的水平时依据的是什么,这个标准的制定是否有全体教师甚至家长、学生的参与?如果只是由领导指定或仅凭班主任的个人意见,那么班主任与教师之间就真的变成了纯粹的顾主与劳工的关系,这与现代学校文明是背道而驰的。 另外,我们担心的是,在这些人事制度改革中,教师被迫肩负起了重责,却没有获得相应的权利;有关上级“推卸”了责任,集中了权力,却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角色功能。而由此滋生的种种畸形人际关系,足以败坏一个学校的风气。 当然,改革者前行的路,不只是鲜花和凯歌,也有荆棘与深渊,关键是在选择了前进的时候不要冒进,在获得了成绩的时候还要看到风险。正确的方向总是来自审慎的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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