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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介绍资助贫困生及国家助学贷偿资办法(教育部第20次新闻发布会)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
下午好!
值此高校新学期开学之际,我们在这里参加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意在表达国家开发银行积极落实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意愿和决心。国家开发银行将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使更多家庭贫困的学子能够享受公平待遇,得到国家开发银行的资助,获得到高等学府升学、深造的机会,使他们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始终坚持“政府热点、雪中送炭”的方针,把支持贫困大学生入学作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作为重要业务开发领域。
国家开发银行于2005年4月在河南进行了首个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对83所高校发放助学贷款5.69亿元,贷款学生12.3万人次。之后,又相继在山西、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截止到2006年二季度,我行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7.23亿元(其中:河南5.69亿元,山西1.43亿元,青海0.11亿元),累计解决了117所高校15万人次贫困大学生的学费问题。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正式开展国家助学业务,我行将按照银监会批复,配合教育部的工作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国家开发银行组织专门的研究小组,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座谈,分析了业务开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考虑了可以整合的社会资源,创造了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
1.开创“政府、银行、学校”合作的崭新局面。考虑到借款学生人数众多而我行经办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借助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优势,构建省级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各高校委托管理平台,形成政府、银行、学校三方通力合作的良好关系。
2.明确我行、省级学贷中心、高校三方的“责任、权力、利益”,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我行让与一部分收益,将风险补偿金作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贷款管理好的高校得到奖励,获得违约率低于风险补偿金比例部分的资金,以市场化手段促使高校履行管理责任。
3.突出信用建设,注重学生的金融知识和道德诚信教育。协助教育部门开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联接,实现学生信用记录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科技兴国、教育为先”,国家助学贷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加速人才培养,保障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开发银行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竭诚为广大寒门学子服务,并力争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增加贷款发放人数和金额,扩大贷款覆盖面,努力使所有本人需要、愿意贷款、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都能及时获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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