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传统"折子戏"进高校 学生:第一次感觉它那么美 2007-04-20 10:27   ·年轻父母被孩子"捆绑"教育成家庭矛盾导火索?  2007-04-20 10:13   ·"威逼利诱"不好使 家长和孩子做朋友只是策略? 2007-04-20 10:12   ·残疾教师阮文发:谱写360万级台阶的教坛赞歌 2007-04-20 09:43   ·戴家干:从考试到评价 教育改革的时代任务 2007-04-20 09:29   ·担心被黑:“考了第一落榜”背后的秩序焦虑 2007-04-19 10:57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专题栏目 > 专题附加新闻
关于银监会批复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有关情况的介绍
2006-09-14  教育部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教育部介绍资助贫困生及国家助学贷偿资办法(教育部第20次新闻发布会)

 

  2005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解决部分省份国家助学贷款因商业银行招标流标或工作失效造成高校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应有关省(自治区)政府的强烈要求,我会先后批准开发银行在河南、山西、青海和内蒙4省(自治区)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点,该项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06年6月末,开行已对117所高校15万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7.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当地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赢得了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随着试点工作的积极推进,有不少省陆续提出希望开发银行能在当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为此,开发银行在对前一阶段的试点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向我会提出申请,将按不与商业银行竞争、拾遗补缺和防范风险的原则全面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总的看,开发银行在试点阶段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已经初步形成一套独特有效的助学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机制注重调动地方政府和高校的积极性来共同防范贷款风险。开发银行规定,如助学贷款损失率低于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比例,差额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和省学贷中心;如损失率高于该比例,则超出部分由银行、学校和学贷中心三方按合同确定的比例承担。

  我会一直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自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各金融机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客观上,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在部分地区、部分高校可能还难以充分满足贫困学生的贷款需求。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开发银行适时跟进可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拾遗补缺的作用,有利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支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是国家发挥金融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基于上述考虑,我会在对开发银行报送的请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会商有关部门之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在不与商业银行竞争和填补空白的前提下,应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要求,对商业银行不愿介入或中途退出、出现流标、工作开展出现严重失效、助学贷款业务存在空白的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同时,我会还要求开发银行按市场原则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实行分帐管理,单独核算,严格遵循发挥拾遗补缺作用的原则,避免与商业银行发生竞争,并且加强有关风险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贷款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今后,我会将关注开发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有关情况,促进其业务健康发展,并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好。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惠普“e校园”有奖调查
·第24个教师节特别专题
·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文献资料
·教育部:394位专家享...
·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
·周济:扎实推进教育...
·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
·陈至立在教育部2007...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12)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