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津贴25日起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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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事厅了解到,黑龙江省2008年度博士后生活津贴将从25日起开始申报,截至6月15日申报结束,获得批准人员将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津贴。据悉,目前黑龙江省已有536名博士后获得了此项津贴。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优异成绩获研究成果,出站后在黑龙江省从事的研究项目(课题)属国家,省(部)重点攻关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属国内和黑龙江省急需开发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开发项目,以及工作期满,出站后自愿落户黑龙江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科研、企业工作站)均可申请博士后人员生活津贴。
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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