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 博士后出站可拿2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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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人事厅透露,修订后的《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办法》规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可享受3万元的补助,工作期满出站后如果在浙江工作,每人将得到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 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优秀博士后表彰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江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必要的工作经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评估、优秀博士后的评选、对各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召开会议、添置必要的工作设备及文件资料的印刷等费用。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筹资金扩招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补助3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人补助3万元。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分两类,一类资助每人2万元,二类资助每人1万元。浙江省优秀博士后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1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凡在浙江工作的,每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 博士后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行政事业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控制在专项经费的5%以内。(今日早报 记者 翁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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