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06年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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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54年,原名为沈阳工业学院,曾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4年4月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由浑南主校区、北校区、抚顺校区、科技园、铁岭靶场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2420亩,校舍建筑面积47.3万平方米,其中主校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是一所生态化、数字化、现代化的大学园区。
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成为一所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以理工为主,理、工、文、管、经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工程教育与工程训练相结合为培养特色,以开放式办学为理念,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目前,学校设有15个学院,即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装备工程学院、煤层气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2个教学部,即研究生部及体育部。学校设有37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研究生部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工程硕士领域。有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46人,其中专任教师924人,研究生导师14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教授副教授341人,研究生毕业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50%以上。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固定资产8.7亿,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8270万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4万平方米,藏书103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学生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历年都有大学生个人或团体参加全国各类科技文化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优良的师资、良好的环境,吸引了国内众多莘莘学子。现有各类学生28000多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6642人(硕士生418人、本科生14784人、专科生1440人),继续教育学生11412人,外国留学生50人,建校50年来,沈阳理工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70000余人。
学校已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保证学生共性发展的同时,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突出“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体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自主进行选课,选择理想的教师和上课时间。全新的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实行跨专业、跨学科选课。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了辅修专业,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学校还为优秀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
学校拥有一批颇具实力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辽宁省兵器科学技术中心、辽宁省先进生产力促进中心、辽宁省高速切削工程研究中心、通讯与网络工程中心、“弹药研究所”等20个国家、省、市、校级科研机构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同步协调发展的科研格局。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
学校重视开展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将教育国际化作为学校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策略之一。学校每年都选派一批中青年教师和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日本、芬兰等国家20余所大学攻读学位、进修深造。经常邀请各国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进行科研合作。学校还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采用“2+2”、“3+1”、“3+2”、“4+1”形式,共同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学校始终将本科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根本,多年来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训练”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策略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过程,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的高科技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5%,多年来一直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走过五十年风雨历程,沈阳理工大学意气风发,风华正茂。面向新世纪,沈理工人豪情满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的省内一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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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专业 |
学位 |
人数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以上 |
2 |
| 通信工程 | 硕士以上 |
2 | |
| 电子科学技术 | 硕士以上 |
2 |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硕士以上 |
2 | |
| 外国语学院 | 语言学 | 硕士以上 |
2 |
| 文学 | 硕士以上 |
2 | |
| 翻译 | 硕士以上 |
2 | |
| 经济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博士、硕士 |
4 |
| 国际贸易 | 博士、硕士 |
2 | |
| 经济学 | 博士、硕士 |
2 | |
| 市场营销 | 博士、硕士 |
2 | |
| 经济法学 | 博士、硕士 |
1 | |
| 金融学 | 博士、硕士 |
2 | |
| 装备工程学院 |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 | 硕士以上 |
3 |
|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 硕士以上 |
1 | |
|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 硕士以上 |
1 | |
| 机械电子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 | 硕士以上 |
3 | |
|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 硕士以上 |
3 | |
| 工程力学 | 硕士以上 |
1 | |
| 艺术设计学院 | 动画专业 | 硕士以上 |
2 |
| 环境艺术设计 | 硕士以上 |
2 | |
| 平面设计 | 硕士以上 |
1 | |
| 理学院 | 激光技术与应用 | 硕士以上 |
1 |
| 物理电子学 | 硕士以上 |
1 | |
| 物理 | 硕士以上 |
1 | |
| 激光技术与应用 | 硕士以上 |
2 | |
| 光信息处理技术 | 硕士以上 |
2 | |
| 材料物理化学 | 硕士以上 |
2 | |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硕士以上 |
1 |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硕士以上 |
1 | |
| 精算学 | 硕士以上 |
2 | |
| 环境化学工程学院 | 分析化学 | 博士 |
2 |
| 有机合成 | 博士 |
2 | |
| 环境工程 | 博士 |
2 | |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硕士以上 |
4 |
| 交通运输 | 硕士以上 |
6 | |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硕士以上 |
6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博士 |
1 |
| 铸造 | 博士 |
1 | |
| 焊接 | 博士 |
1 | |
| 表面技术 | 博士 |
1 | |
| 机械学院 | 机械制造 | 博士 |
2 |
| 检测与控制 | 博士 |
2 | |
| 流体传动与控制 | 博士 |
1 | |
| 工业工程 | 硕士以上 |
1 | |
| 数控系统 | 硕士以上 |
1 |
为实现学校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高素质、高层次、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工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目前人才市场的状况,特制定本政策。
一、引进人才
1、引进各类人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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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型 |
工资待遇 |
生活待遇 |
科研待遇 |
|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 | 年薪50万元 | 1.提供别墅一套。 2.配专车一部。 3.配专职秘书一名 |
配套组建学科梯队。 |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年薪30万元以上 | 1.提供别墅一套。 2.配专车一部。 |
配套组建学科梯队。 |
| 博士(具有教授技术职务,年龄 45 岁以下) | 享受博士津贴 1000 元/月 | 1. 5 万元安家费。(税后,以下同) 2.发给住房补贴 2000 元/月,共 8 年。 3.配备电脑 1 台。 |
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基金 3~20 万元。 |
| 博士、(具有副教授技术职务,年龄 40 岁以下) | 享受博士津贴 1000 元/月 | 1. 4 万元安家费。 2.发给住房补贴 2000 元/月,共 8 年。 3.配备电脑 1 台。 |
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基金 3~20 万 |
| 博士毕业人员 | 1.校内聘任副教授。 2. 享受博士津贴 1000 元/月。 |
1. 3 万元安家费。 2.发给住房补贴 2000 元/月,共 8 年。 3.配备电脑 1 台。 |
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基金3~20 万元。 |
2、具有特殊情况、特殊要求的优秀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可突破上述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按双方协商的协议执行。
二、稳定人才
1、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在职攻读高一级学位,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享受的待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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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学位类别 |
待遇情况 |
| 博士学位(双证) | 1.学校原则上负责解决所需学费的三分之二,但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首次付款1万元,其余部分待毕业后补齐。 2.在读期间可正常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3.在读期间可享受在职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在外地就读者,一年可报销二次往返车费,并享受生活补贴(4年为限)。 4. 在读期间每年可享受 1000 元生活补贴, 1000 元资料费(4年为限)。 |
2、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的教师可享受如下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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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学位情况 |
待遇情况 |
科研待遇 |
| 博士研究生 毕业人员(双证) | 1.学校内聘副教授, 2.享受博士津贴 1000 元/月。 3. 学校未解决住房的,每月发给 1500 元的住房补贴,共8年。 4.已享有学校福利住房的,按 105 平方米的标准,扣除已住面积,差额面积按每平方米 1500 元计算,其金额分8年逐月打入工资中。 5.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不需要学校交纳培养费的,毕业后可补贴学费1万元。 6.配备电脑 1 台。 |
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金。 |
3、 在国外自费留学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免交4年占编费;回国后,与我校同等学历在职教师享受相同的待遇。
4、 对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有计划地优先安排出国访问、交流和学习,以及国内访问、进修。
三、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人事处。
联系电话:24686159 24686162
传真:24686163
E-mail: chsitpd@China.com
学校主页:www.syl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秦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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