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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示范性院校建设标准推进教学改革
http://www.edu.cn   2008-07-31 作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长 黄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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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扩张以后,加强内涵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创建示范性高职,结果固然重要,但过程更为重要。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虽然学院不是示范性建设单位,但也要按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标准和要求,全面进行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目前,已有四个专业群申报了专业建设和改革方案,学院计划安排8000万元资金给予保障。

  “筑巢引凤”,构建安防科技创业园。安全防范专业群和信息安全专业群面向的是一个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含量高,大多数企业处于创业发展阶段,但成长速度快。为此,学院提出“筑巢引凤”,引进一批安防企业,以共建、共享、共发展的思路构建安防科技创业园。学院首期以零租金推出了6000多平方米的场地,目前创业园已经引进20多家知名安防企业,这些企业分别在园区内从事研发、生产和产品展示等活动。

  构建三维模拟监禁中心。刑事司法专业群依托的是监狱系统,学院根据该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特点,建起了2000多平方米的模拟监禁中心。中心根据监狱物理空间和民警从事监管改造工作的基础流程,构建了三维模拟监禁中心场景,满足学生仿真实训的需求。

  建立基层法律服务站,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特点,学院积极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与乡镇、街道、社区等单位加强联系,与他们达成共建基层法律服务站的合作协议。目前学院正着手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和街道居委会,分批派学生担任普法宣传员、调解辅助员,参与居民法律事务咨询和纠纷调解,由学生担当辖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义务法律顾问。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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