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第1期(总第1期)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 月22 日
广东省教育部成立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和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和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的倡导下,2005年9月,教育部部长周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签署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按省部协议精神,教育部、科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迅速行动,于2006年4月26日成立了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黄华华 省 长 副组长:赵沁平 教育部副部长 尚 勇 科技部副部长 宋 海 副省长 成 员:罗 欧 省政府 副秘书长 陈善如 省发改委 主 任 陈 冰 省经贸委 主 任 罗伟其 省教育厅 厅 长 谢明权 省科技厅 厅 长 刘 昆 省财政厅 厅 长 谭璋球 省人事厅 厅 长 徐志彪 省信息产业厅 厅 长 谢悦新 省农业厅 厅 长 黄小玲 省卫生厅 党组书记、副厅长 吴昇文 省地方税务局 局 长 李中铎 省知识产权局 局 长 李兴华 省科技厅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雷朝滋 教育部 副司长(挂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科技厅,负责日常工作。由谢明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李兴华副同志和雷朝滋同志兼任。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
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06年4月27日,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科技部副部长尚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 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工作计划》。
黄华华指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必须更多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新的发展阶段。省部联合推进产学研结合,不仅能够把全国部属重点高校的科技成果、技术力量和创新人才等科技资源与广东的制造能力和经济、产业、市场优势有机融合起来,尽快提升广东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而且将有效推进高等院校与产业的结合、促进我国高校办学水平的提升,也将为全国教育科技体制和机制改革探索新路子、提供新经验,形成省部合作双赢的良好局面。
黄华华强调,省部联合推进产学研结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部属高校为技术支撑、以产业化为目标、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通过省部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优势互补,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搭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开发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新产品,打造一批自主品牌,培育一批创新人才,使广东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黄华华要求,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省部产学研合作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和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产学研结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引导企业、科研单位与高校合作。省要设立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各市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实际困难,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共同支持、推动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局面。
赵沁平在讲话中指出,省部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将有力推动全国高校科研资源与广东经济、产业等优势和科研资源的有效对接和结合。教育部将积极为广东省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尚勇在讲话中指出,省部产学研合作是开创产学研结合新路子的有益探索,科技部将对此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探索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推进广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广东省率先建成创新型的省份。
副省长宋海主持了会议。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省部联合推进产学研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于推进下一步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广东省自主创新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探索省部合作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新路子,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广东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从省部产学研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省部产学研合作工作,是开展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中指出省部产学研合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围绕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加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广东省政府和教育部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优势互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为技术依托、以产业化为目标,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新路子,加强联合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直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办学水平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使广东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省部产学研合作主要是通过实施自主创新计划,获得一批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从而使广东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部属高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到2010年,通过省部产学研合作,集成优势资源,攻克一批制约广东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主品牌;推动部属高校参与建设一批广东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成一批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创新中心或研究开发基地;在广东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有条件的专业镇和产业集群中,建成一批部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建立部属高校与广东省属高校对口支援关系,协助和支持广东高校建立一批国家重点学科、博士和硕士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自主创新人才。
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定支持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是省部产学研合作能否取得实效的保障,《意见》中指出成立“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教育部、科技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各一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省直属机构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省部合作的重大事项,组织落实省部合作的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科技厅。办公室负责省部合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科技厅一位分管副厅长和教育部一位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在保障措施方面一是要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二是建立推进省部合作的协同机制;三是建立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四是建设产学研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其中在财政投入方面《意见》明确指出,从2006年起,广东省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设立广东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并根据省部合作的需要逐年增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引导风险投资投入到省部产学研合作,形成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意见》强调指出广东省政府对部属高校进入广东各类园区或建立研究院、科研基地等,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部属高校在科研项目申报、投标及与广东的科研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开发等,广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在相应的计划内给予经费支持。教育部组织引导部属高校积极参与省部合作,要求部属高校将省部合作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并有校领导专人分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