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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民:考核评价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公开数据
2017-07-14 主编微讲堂 李志民

  去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考核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针对不同类型、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对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主要考察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对科研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研问题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的结合。

  互联网的应用将极大改变对教师的评价方法。合理分类后,任何类型和层次的评价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相关数据,对于一个教师,他(她)有多少教学资源可以通过互联网共享,多少创新的学术成果能经得住实践检验、为人所用,都将成为评判一个老师科研水平、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传统体制下,教师的水平由学校评判,或由个人申请经同行评判。互联网时代,裁判主体变成了整个学术同行和学习社会的学生,可以靠公开数据挖掘分析。评价方法从领导或同行参观一堂作秀似的公开课,或精心准备的成果答辩,变成同行的公开评价,学生对该教师的网上课程的评价和选课率的高低。信息时代,老师将变成公众人物,其教学和学术成就将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判。学术成果要靠广大同行认可,知识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弄虚作假、学术腐败,将在互联网时代无处遁形。(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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