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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民:国家应该制定淘汰大学的规章制度
2017-02-27 主编微讲堂

  科学的淘汰机制是保证质量的重要前提。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先进的生产力要素淘汰落后的生产力要素。各行各业都有必要的淘汰机制,为了保证毕业生质量,大学制定了淘汰学生的标准;为了保证教学和科研水平,不少大学也制定了淘汰教师的办法。为了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国家应该制定淘汰大学的规章制度。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国家战略,主要是从高层次上发展高等教育。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不仅要发展高层次大学,还要淘汰低层次不合格的大学。不淘汰低层次的大学,不仅仅是会降低高等教育平均水平,也会降低政策对高层次大学的激励效果,拖延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进程。我国高等教育缺乏活力的因素之一就是没有建立淘汰大学的机制,学校办好办坏都不会被淘汰的体制应该改变。

  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适龄学生人口数量减少,特别是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MOOCs)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大学的末尾淘汰将成为必然。信息社会的发展,使得传统大学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如果学习者能用极低的费用在网上获取高水平学术资源,学到知识和技能,提升思想修养,大学就必须向社会证明,他们所能提供的课堂教学与考试的价值何在?人们为什么要为此付出高额的学费?要么适应快速变化的世界,要么面临一个没有学生的校园。

  政府要制定规划,有计划地让一些办学水平差、招生困难的学校善始善终。教育主管部门要未雨绸缪,积极适应信息社会教育形态的变化,制定相应的过渡政策。大学也不要自欺欺人地宣扬自己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招生不困难等,新一代大学生追求的是学习效果而非学历结果。(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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