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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民:教育是民生,更是国计
2017-02-06 主编微讲堂

  教育关乎国计和民生,现在全社会只讨论其民生的一面,很少人关心教育的国计。教育事关国计的方面很多,比如: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信息化国家的目标,足见党和国家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高度重视。教育部门落实十八大精神就应该考虑如何提高国民的信息化素养,如何为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培养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撑,如何培养信息技术发展的领军人才等。包括中小学信息技术类课程设计、教材选编、考试考核要求等;高等教育阶段的信息类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目标等;研究生教育阶段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各级各类教育中的信息技术课教学内容如何衔接;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划;信息技 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如何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等。

  再比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让每个公民都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全面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非常重要,法制教育要加强。教育部门落实中央精神就应该考虑如何通过学校教育提高国民的法制意识,如何为法治化国家建设培养足够的行业人力资源支撑,如何培养法学研究领域的高级人才等。

  法制观念必须从娃娃抓起,从幼儿园开始,给孩子们讲好法律故事,从法律故事中训练对错与是非认知;小学阶段的教材中要增加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行为指南,逐步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国家意识;中学阶段要背诵常用的法律条文,参观法庭审理、模拟法庭等实践环节,灌输违法必究、犯罪必惩的法治权威,减少青少年犯罪。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强化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既要增强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让中学生懂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高等教育阶段的法律类专业如何设置、招生规模、培养目标等,以满足各行各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法律类高层次人才培养,满足国家对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学研究的人才需求等。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法制类课程教学内容如何衔接;各级各类学校法律类教师和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划等。

  国家还要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广大公民知晓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国家提供权利的保障、救济和保护,国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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