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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台办法严惩学位论文造假
2013-11-27 人民日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日前公布该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在申请学位时出现买论文、由他人代写论文、剽窃或者伪造数据情节严重等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学位证书,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办法规定,各类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必须由校内管理部门通过中国知网和万方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不端行为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不得超过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实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标准者不进入盲评程序;第二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标准者,根据情节给予不同处理,分别为推迟半年申请学位、推迟3年申请学位,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该校对博士毕业论文全部实行“盲评”,对硕士毕业论文按照一定比例抽检“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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