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网络大学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远程教育办公室
 
         
 
学校名称
北京大学
 
承办单位
(职能部门)
继续教育部远程教育办公室
 
学校简介
  现代远程教育是北京大学在1999年增加的新的办学形式。现代远程教育是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信息科学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的教育形式。它是集面授、电视、网络教育各自的优势于一身,融文本、音频、视频信息传播媒介为一体,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下,创造一个师生可以交流的虚拟课堂环境,从而实现在远距离环境中推行教学计划、实施教学环节,达到“传道、授业、解惑”,培养造就人才的目的。在信息科技飞速发展、互联网络日益普及的今天 ,现代远程教育越来越多地走进人们的现实生活,成为人们获取新知识、新信息,进而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素养的新的教育方式。 “要以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形成覆盖全国城乡的开放教育系统,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北京大学将以江泽民主席这一号召为办学宗旨,努力发挥本校教育资源的优势,把几十年来举办成人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经验与现代教育方法、手段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努力提高远程教育的质量、水平和层次,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为终生教育体系的建立,为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的实现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您,有志于求学深造的莘莘学子,北京大学的现代远程教育将使您的理想成为现实,您也将在这新的起点上开始新的腾飞……
 
相关网址 http://www.smde.pku.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010-62757240、62756896
E-Mailsmde@pku.edu.cn
  传真:   
 
招生情况
2002年招生情况 部分省区招生(十三个省十五个教学中心)
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职人员
学生在读人数 每专业80人
毕业人数  
 
办学特色
  作为教育部重点直属著名高等学府,北京大学被确定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院校之一。1998年,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的指示精神,迅速研究、确定了现代远程教育的技术方案,并投入资金千万元组织开发了卫星通讯与计算机网络相结合的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该系统的运行方式为:教师在北大的教室上课,技术人员录象后,通过数字转换进入计算机系统制成课件,再定期通过教育电视台,利用“鑫诺1号”卫星把课件传到各教学中心,学员既可在教学中心的多媒体教室集中上课,也可在计算机上通过计算机网络点播课件学习,同时亦可与北大老师交流,以完成讨论、答疑等教学环节。已建立了视频会议系统的教学中心还可按学校的安排与授课老师进行实时的双向交流。1999年10月,该系统正式开通,并在8个省(市)设立的9个远程教育校外中心开始招生,试办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两个专业,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层次,脱产与业余两种形式的远程学历教育。为贯彻《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实现教育部提出的“远程教育要跨越式发展”的要求,2000年秋季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在13个省(市)15个教学中心扩大试点,在办好原有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新开设一个研究生进修班,为社会各类在职人员创造了更高层次的求学深造机会。2001年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继续扩大招生,学生可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入学考试,也可参加由学校自己命题组织的入学考试。
 
办学情况(教学模式)
办学层次 硕士、本科、专升本
所设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
教学模式 北京大学远程教育通过卫星与计算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学生在校外教学中心集中点播或自主点播教学课件学习,并通过互联网与教师交流。具有双向交互条件的教学中心,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学员进行实时课堂讨论。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员按学分交纳学费。
 
教学计划(各专业)
法学(专科起点本科,学制3年,限2-4年完成)
专业培养要求:培养学生具有较深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政法工作有广泛的适应性,能从事律师、法律顾问、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司法劳动、监察、纪检、秘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英语、邓小平理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合同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宪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起点本科,学制3年,限2-4年完成)
专业培养要求:培养学生具有较系统的现代金融、国际与国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成为既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又具有现代金融与贸易实务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适合在政府机构、国营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公司、金融机构、国际或国内贸易公司从事贸易和经济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英语、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金融市场、保险学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高中起点本科,学制4年,限3-6年完成)
专业培养要求:培养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较系统的国际贸易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国际意识和市场意识,可以从事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毕业后的学生适合在政府机构、外贸管理机构、外贸公司或国营大中型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管理和商务等实际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英语、邓小平理论、政治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数学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外贸会计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

金融学(专科起点本科,学制3年,限2-4年完成)
专业培养要求:培养学生具有系统的经济学理论和现代金融理论知识,掌握金融、银行证券及保险实务与方法, 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金融专业人才。毕业后的学生适合在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部门工作, 也能从事公司、企业和政府机构的经济管理和经贸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英语、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经济学、经济数学基础(二)、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国际金融、保险学、项目评估、国际信贷等。
 
收费情况 本科每学分100-150元,研究生层次每学分250元(西部地区可下浮20%,收费标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每年审批的标准执行)
报名费:报名时交纳报名手续费和考试费共100元
 
报考问答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学历教育包括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和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升本)两种层次,各招生专业面向社会招收学生,使其通过远程教育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文化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高升本学习者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参加专升本学习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报名免试入学:
专升本:1、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者;2、参加当年成人高考专升本入学考试达到分数线以上者(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
高升本:1、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2、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成绩原始分400分以上者(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3、参加当年成人高考高升本入学考试达到分数线以上者(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假证者一切后果自负)、1寸免冠 照片3张。

四、录取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各教学中心初审后报北京大学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复审,并参加北京大学单独命题的统一考试,由北京大学择优录取,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到各教学中心办理注册和选课手续。凡符合免试条件者,请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教学中心办理报名、注册等手续。

五、 毕业、结业:
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且毕业论文合格的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符合《北京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由北京大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到截止年限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参加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学校均不负责调转户口和档案,毕业不包分配。

六、其他
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安排业余时间学习,限2-4年内完成。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脱产学习(脱产学习的学生原则上实行走读,如教学中心有住宿条件,学生可与教学中心联系并签订住宿协议),限3-6年内完成。
 
其他说明
  层 次        专 业       总学分
高中起点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171
专科起点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85
          法学           85
          金融学          84

[新生须知]
  按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北京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日期到校或教学中心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和教学中心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经继续教育部部长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经审核合格即可填写有关表格,交纳录取费、注册费及本学年学费。新生办完注册手续方可取得北京大学远程教育学生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继续教育部部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新生如因病或工作需要不能坚持学习,经本人申请,继续教育部部长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于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2个月,提出重新入学的申请报告,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无故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重新入学资格。
  新生转专业应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七周内办理。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2002 CERNIC,CERNET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