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每年安排1600万补助山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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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全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着力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我市相继出台《惠州市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待遇方案》)和《惠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代课方案》),《待遇方案》和《代课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原则、步骤、经费和保障措施等。
今年底前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会议明确,《代课方案》包含的对象指在2008年9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坚持以县(区)政府为主的原则,通过“录用、培训、转岗、辞退”四项政策举措给予解决。计划在2008年底前解决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工资待遇问题,2009年底前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全面启动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
会议透露,我市将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褒奖先进的原则,在我市已经实施“两持平”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的工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待遇,提升教师素质。对实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根据县(区)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档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依法依规落实教师的津贴补贴、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做到中小学教师、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发放、统一办理;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农村教师和城镇教师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发放、统一办理。尚未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应尽快将其纳入并保证教师享受公务员同等医疗待遇;尚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应尽快按规定予以缴交。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600万元,补助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用于发放山区教师专项补助,一定3年。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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