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新教师上岗先试用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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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为期一周的太原市新录用教师培训结束。今年太原市教育局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管理,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新录用人员更快适应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效缩短"适应期"。
据太原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介绍,社会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对教师的要求也得提高。考上教师岗位,只是一个新开始。今年太原市教育局对市直属学校(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教师程序新录用的人员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管理办法。试用期间由各用人学校(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全方位管理、培训、考核、评价,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学校(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其进行再次考核,对确实不胜任工作岗位,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则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太原市教育局对2008年市直属学校(含大专、中专、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新录用的教师进行了为期5天的上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巩固专业思想,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成绩将作为新教师职务评聘、转正定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来源: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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